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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首批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青江众创空间)招募工作的通知


公告发布日期:2023/11/16

关于首批创业团队(企业)入驻大学生

创业孵化器(青江众创空间)

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广大学子

为推进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启动首批创业团队(企业)入驻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器(青江众创空间)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创业孵化器入驻主体是处在初创阶段、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创业团队和企业,主要为以下三类群体:

(一)在校学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由在校大学生绝对控股的企业;

(二)未成立公司但有具体创业项目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创业团队;申请企业在入孵后,需要将企业的注册地点放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三)毕业五年内毕业生担任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在校大学生为第一大股东的企业;企业在入孵后,需要将企业的注册地点变更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二、申请人(团队)基本条件

(一)申请入驻团队和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素质优良,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创新创业意识;

2.具有较好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3.产权明晰,具备项目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和服务所需的必要条件;

4.有规范、详细和可行的创业计划书;

5.有老师或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

6.涉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凭有效许可方可经营;

7.公益创业项目、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项目优先考虑。

(二)在校大学生或未注册公司毕业五年内毕业生入驻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实践性和较好的市场前景,能凸显学科专业特色,优先支持师生同创项目;

2.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银奖)以上或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重点支持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

(三)毕业生企业入驻要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我校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在校大学生为第一大股东;

2.企业经营和发展态势良好,有较大潜力;

3.对在校学生创业有示范带动作用;

4.有利于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

 5.入驻企业需在我校校园内注册。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提交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孵化器管理部门对团队和企业申报资格进行审查。

(三)组织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孵化器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提出的入驻申请分别组织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到申请单位走访。根据评审结果,经孵化器管理部门研究后报学校确定入驻团队和企业名单。

(四)入围公示。对拟入驻团队和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五)签约入驻。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创业团队和企业签订入驻协议,办理相关入孵手续。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青江众创空间入驻申请表》,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毕业证、商业计划PPT、公司营业执照。有入驻意向的创业者请将所有材料于2023年12月22日之前将电子版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1241383455@qq.com。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联系人:初老师;电话:0833-2272556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6

 

青江众创空间入驻申请表

                                   申请日期:       

 

 

籍贯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姓名

性别

负责范围

联系电话

 

 

 

 

 

 

 

 

 

 

 

 

 

 

 

 

资金来源

1自筹;2借入;3投资资金;4其它。

申请人承诺:

1、自愿申请加入青江众创空间;

2、项目及产品无任何产权纠纷。

 

负责人签字:                   

孵化器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章: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电话:0833-2273213,0833-2272969  传真:0833-2272364
邮编:614000  版权: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